上虞市公证处是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,现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浙人才[2007]184号)规定,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,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(一)招聘的范围和对象:
具有绍兴市户籍(含绍兴市区及所属各县、市、区);
(二)招聘条件:
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、学历等资格条件,年龄在18至45周岁(1964年7月1日至1991年6月30日出生)。
其中:1、公证员岗位1名
①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;
②在公证机构从业一年以上,在职人员需经单位同意;
③受过司法部公证员岗前培训。
2、会计兼公证员助理岗位1名
①财会专科以上和法律专科以上学历;
②有会计从业资格;
③在公证机构从业一年以上,在职人员需经单位同意。
二、招聘办法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09年9月3日(星期四)9:00—11:30;14:00-17:30
2、报名地点: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五楼(半山路27号)
3、报名要求:随带身份证、户口薄、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、一寸免冠照一张。
(二)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等其他招聘程序办法按2009年上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上 虞 市 司 法 局
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